新浪科技訊 7月2日上午消息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外公佈, Apple 公司已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, Apple 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。
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在新浪微博上表示,該院已於6月25日向深圳唯冠與 Apple 公司送達民事調解書,該調解書已經正式生效。
根據調解書協議, Apple 公司需要向廣東高院制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, Apple 已於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申請強制執行上述民事調解書。
Apple 與深圳唯冠有關iPad在華商標歸屬權的問題始於2010年6月,當時 Apple 公司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唯冠,要求確認其為iPad商標專用權人。
Apple 認為,2009年公司通過英國IP公司從唯冠方面購買了在歐盟、中國、新加坡等7個國家和地區的10項iPad商標權,但是唯冠方面現在拒絕履行涉及有關中國商標權的協議。
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、8月21日、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後,於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:駁回 Apple 公司的訴訟請求。隨後, Apple 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