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裝出售令收機漢唔驗機
2名被告是36歲的男子王×剛及同年齡的女子潘×平,控罪指男被告於去年4月2日至13日,於紅磡廣場及屯門市廣場附近不誠實地以12個凝固物電話盒,欺騙兩名事主共6.62萬元,而男女被告另在5月虛稱兩個iPhone盒內有手機,男被告另被指襲擊警務人員,以及管有假巴士職員證等。
聲稱受户於男被告的柯×卿作供時表示,她於03年在報紙上找到一份工作,聯絡人是男被告,他一直有安排柯擔任其他工作,直至去年4月,柯答應他從事賣電話的工作,於同月2日,被告聲稱給予柯2部尚未開封的iPhone,并指示其到紅磡廣場內「放機」,并賣得9200元,男被告給予柯200元作酬勞。
翌日,柯再次從男被告手中取得兩部未開封的iPhone,到上述同一廣場「放機」,其后被店員揭發iPhone原來是白泥膠,即時報警。柯聲稱男被告當時在電話對她說:「唔好多事,唔好講甘多澫,話唔識我,唔好爆我出懥。」柯於是被警方拘捕,柯表示,對事件并不知情。
於屯門街上收購手機的李先生作供時指,去年,有4人前來表示想賣10部iPhone,其中一人是男被告,李於是向行家借了5.7萬元收購,且沒有「驗機」,其后再到先達廣場出售,發覺內里全是泥膠,始知受騙。上述收購了2部iPhone的手機店東主表示,當時亦沒有「驗機」,直至翌日分店店員收購手機時,發現假貨才報警。
http://www.hkcd.com.hk/content/2011-01/25/content_267891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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